Page 1 of 1

记录:必须保留同意的证明

Posted: Sun Jun 15, 2025 9:42 am
by bdjakaria76
明确:明确的肯定行动(没有预先勾选的方框)。
可撤销:可随时轻松撤回同意。
数据最小化:仅收集真正必要的数据。
电子隐私指令(Cookie 法)/隐私和电子通信条例(PECR - 英国): 电子通信的具体规则,包括电话和短信。
通常需要事先获得个人订阅者(B2C)主动营销电话的同意,除非他们是现有客户,并且电话涉及类似的产品/服务。
需要事先获得短信营销同意。
针对企业用户(B2B)的现场未经请求的营销电话通常不需要选择加入,但接收者不得提出任何反对意见。
C.加拿大(CASL):

加拿大反垃圾邮件立法 (CASL):主要关注电子信息(电子邮件、短信、社交媒体),但其同意原则适用范围广泛。
明确同意:强烈建议所有商业电子信息 (CEM) 均采用明确同意。必须明确获得同意。
默示同意:有限情况,例如,现有业务关系(购买/瑞典电话数据协议签订后两年内)或现有非业务关系,或接收方已显著公布其号码且未另行说明。默示同意有有效期。
身份识别:必须清楚地识别发件人。
取消订阅机制:所有 CEM 都需要。
记录保存:保留同意的证明。
III. 合规电话销售线索生成的最佳实践:

优先考虑选择加入:设计您的潜在客户生成表格和流程以获得明确、肯定和明确的同意。

使用清晰、简洁的语言(避免使用法律术语)。
将同意复选框放在提交按钮附近的显著位置,并确保默认情况下未选中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