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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心中也涌现出许多疑问

Posted: Tue Mar 25, 2025 8:21 am
by arzina221
随着 COVID-19 疫情主导日常生活,病毒是如何开始和传播的?如何管理这个问题,如何开发和提供有效的治疗方法或疫苗?各国和世界卫生组织(WHO) 是否采取了合理和适当的行动?人们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中国被指犯下的不法行为,以及可能利用这场危机逃避其人权义务的国家。这篇由两部分组成的文章探讨了对 COVID-19 的应对措施是否应包括一个国际调查委员会——澳大利亚和欧盟已经提出了这一想法。第一部分探讨了调查委员会的职责可能包括哪些内容,以及谁可以创建这样一个机构。第二部分探讨了国际调查委员会的组成可能是什么样子,以及如何最大限度地与此类机构合作。

为什么进行调查而不是诉讼?

国际调查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和建议不具约束力,它为对抗性、以诉讼为重点的应对措施提供了一种替代方案,因为后者可能并不适合目的。针对中国提起 COVID-19 诉讼的可能性引发了相当多的评论(见此处、此处和此处),但与一揽子单独的法律行动相比,一个范围广泛、彻底的调查委员会可能更能有效地利用资源。无论是国内诉讼还是旨在追究责任并获得金钱赔偿的国际诉讼(后者似乎是主要动机——见此处和此处),都没有多大希望,尽管它们可能对悲痛的家庭和愤愤不平的政客具有天生的吸引力。首先,即使法院裁 葡萄牙资源 定中国违反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卫生条例》(IHR),包括及时通知(第 6 条)、信息共享(第 7 条)或协商(第 8 条)的义务,也不一定要求中国对病毒蔓延至境外所造成的巨大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因果关系问题十分棘手。此外,没有理由只审查中国的行为。未能阻止病毒进一步蔓延的其他国家是否也应承担国际责任?其他国家应对措施的不足是否减轻了中国的潜在责任?大多数国家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决定(例如,“封锁”措施、检测策略、接触者追踪、旅行限制、个人防护装备采购、经济救济),这些决定事后看来可能合理,也可能不合理。简而言之,诉讼是否是个好主意还远未可知,而且可能会适得其反。


各个国家也将不可避免地根据国内法建立自己的调查机构,以审查其应对措施和准备情况。一些美国议员呼吁成立一个独立的、两党合作的 9/11 式调查委员会。这些调查可能是非常有用和必要的,这取决于它们的职责以及它们是否有足够的自由来调查和批评本国政府。但它们不太可能提供真正的全球视角,平行但独立的调查的“孤岛效应”可能无助于就未来的集体行动构建共识叙述或协议。与任何近期的全球危机一样,这场疫情清楚地表明,跨境威胁不能通过单个国家的应对措施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