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卡锡案限制了赞布拉诺案可能产生的广泛影响,而赞布拉诺案的判决为联盟公民权利开辟了许多可能性。在排除了《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 21 条对麦卡锡女士的适用之后,法院继续确定了第 21 条可能提供帮助的两种情况。
第一,它允许一种可能的例外情况,即公民可能面临被剥夺“凭借其作利的真正享受…… ”的措 阿根廷电报号码数据 施。鉴于该条款的表述方式,它必须引起特别的关注,因为它似乎是一种不必要的尝试,旨在限制联盟公民身份作为协助未来居住案件的基础的日益增长的重要性。法院未能解决这些措施对麦卡锡夫人更广泛的欧盟公民权利的潜在影响。这与 Zambrano 采取的更为积极主动的方法形成了鲜明对比。
第二项规定涉及哪些措施可以阻止在成员国境内行使自由迁徙和居住权。
本案中的总检察长科科特和法院并不认为麦卡锡夫人的情况为更详细地审查公民身份问题提供了“正确的背景”——特别是关于逆向歧视的范围,即成员国对其本国国民的歧视。总检察长认为,与“流动”的联盟公民相比,像麦卡锡夫人这样的“静态”联盟公民根本没有受到歧视(其意见第 41-43 段)。即使作为一名“流动”的联盟公民,她也无法根据第 44 段的规定根据欧盟法律获得居留权,因为她经济上不能自给自足,没有工作,没有足够资源养活自己和家人,而且还在领取国家福利。
因此,尚不清楚该案的真正问题是流动性问题还是自给自足因素。令人困惑的是,麦卡锡先生可以与其配偶合法居住在另一个成员国,但不能居住在英国。逆向歧视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而且除了流动权利之外,与联盟公民身份相关的其他权利的范围也不清楚。这是否意味着从未行使过流动权的欧盟公民不能依赖家庭团聚权利,因为这些权利仅与自由流动有关?本案未能解决这个问题。 《欧盟基本权利宪章》并未明确规定与自由流动无关的欧盟公民权利的内容。欧盟公民身份本身并不带来家庭团聚的自由权利,因为这些权利仍然与社区内部的流动有关。